支持購房提取代際互助
(一)提取人范圍及提取條件
1.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其本人父母、子女可申請?zhí)崛±U存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2.繳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請?zhí)崛r,應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不存在其他不允許提取的情形。申請?zhí)崛〉淖》繛楸疽?guī)定實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新購買住房。
(二)提取頻次及提取金額
1.繳存人父母及子女可在購房一年內申請?zhí)崛∫淮巍Y徺I商品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日期為準;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購房時間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
2.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人申請時上月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且全款購房的共同提取金額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共同提取金額不超過首付款。
(三)申請材料
繳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請?zhí)崛。瑧峁┙Y婚證、居民戶口簿、出生醫(y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明或其他能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材料。
常見問答
(一)什么是購房提取代際互助?
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人在我市新購住房的,除本人及配偶可購房提取外,其父母、子女還可申請?zhí)崛 ?
(二)代際互助是階段性支持政策嗎?
是的。繳存人在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購房的,其父母、子女可在購房一年內申請?zhí)崛∫淮巍?
(三)繳存人在我市新購住房,其父母在外地繳存公積金能不能辦理購房提取?
不能。繳存人及其父母都在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的,可申請購房提取代際互助。在其他公積金中心繳存的,按當地公積金中心提取政策辦理。
無需提交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取消省內異地購房提取限制 在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新購住房,繳存人申請?zhí)崛∽》抗e金,不受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來源: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