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晚婚晚育產假的規定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三十三條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成都晚婚晚育產假的規定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三十三條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