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申請預約/補領離婚證入口:點擊進入
預約須知:
1、男女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四川的內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申請。當事人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居住證是婚姻登記機關認定經常居住地的主要依據。
2、雙方自愿離婚,達成離婚協議。
3、雙方均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的。
5、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應當先到公安部門更正;證件丟失或超過有效期的,應當到公安部門補辦證件。
6、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后,需30天冷靜期。請在冷靜期結束后的30天辦理期內,預約離婚登記。
撤銷離婚登記預約
1、已經預約成功,但不能按時到現場登記的,請至少提前兩天撤銷預約;
2、已經預約成功,但想更改預約日期的,請先撤銷預約,再重新預約。
尊敬的服務對象: 根據成都市民政局通知,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現將有關婚姻登記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01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9: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暫停周六延時服務。 注:周六延時服務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