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停發。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職養老保險。失業人員未出現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停發其失業保險金。
停發情形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