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21
導語 成都2021年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目前延續2018年7月1日起執行的政策,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18元。
2021年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目前延續2018年7月1日起執行的政策,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18元
一、高溫津貼標準及發放方式
發放標準:成都市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18元,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和發放辦法。
發放形式: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沖抵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工資總額管理。
二、高溫天氣如何確定
高溫天氣是指成都市氣象局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含33℃)的天氣。
三、高溫津貼的性質及適用條件
高溫津貼是依法支付給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的工資,是對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額外消耗的補償。根據《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第二條、第十七條等規定,高溫津貼的發放范圍和條件是:用人單位(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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