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減負穩崗擴就業有關失業保險政策解釋解讀
導語 眉山市人社局根據省人社廳要求,就我市貫徹落實意見向市政府進行了書面請示,經市政府同意,于9月19日聯合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四部門下發了《轉發<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今年,決定將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期限延長到今年底。5月20日,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下發了《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9號),明確規定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普惠性穩崗返還、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等政策。5月26日人社部失業保險司召開視頻會議作了工作部署,解讀了政策,提出了工作要求。省人社廳等五部門于8月19日印發了《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21〕14號),并于8月30日召開全省視頻工作會議,進行了政策解讀,提出了工作要求。市人社局根據省人社廳要求,就我市貫徹落實意見向市政府進行了書面請示,經市政府同意,于9月19日聯合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四部門下發了《轉發<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眉人社發〔2021〕19號),根據省上授權并結合我市實際,細化明確了我市貫徹落實的具體政策措施。現將涉及失業保險政策做如下政策解讀:
一、關于實施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
按照國家29號文件規定,今年繼續實施普惠穩崗返還政策,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不再延續實施。根據國家29號、省14號和市19號文件規定,普惠穩崗返還政策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是沿用了去年裁員率的政策口徑,即:2020年度裁員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6%),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
二是明確穩崗返還標準為: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
三是擴大普惠穩崗返還的政策覆蓋范圍,明確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會計師事務所等非企業單位參照大型企業實施,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參保事業單位不納入實施范圍。
四是裁員率按上年度企業新增領金人數與上年度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年平均人數比較確定。
二、關于完善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貫徹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要把握如下四點:
一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仍須同時符合原規定的三條件:申請時必須是企業在崗職工;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以上;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年以內。非企業單位職工不屬于發放范圍、未參保或參保不滿1年的不屬于發放范圍、證書取得超過1年的不屬于發放范圍。
二是今年發放技能提升補貼的政策范圍,不包括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2019年,人社部4部委《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和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9〕19號)規定,對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內,取得專業技術類或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的參保企業職工可發放補貼。今年,國家29號和省14號文件沒有延續取得專技類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享受補貼的政策。因此,今年取得專技類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再享受補貼。需要強調的是:去年取得專技類證書的參保企業人員,只要在取證12個月申領時限內的,仍可繼續按規定申領補貼。
三是明確領取次數。根據省上貫徹意見規定,從14號文發文之日(8月19日)起,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人可申領并享受1次補貼。
四是符合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的人員,可通過“四川e就業”微信公眾號的“業務辦理”欄進行線上申報,也可向其失業保險參保地的經辦窗口進行線下申報。
三、關于失業補助金政策
今年,按照國家29號和省14號文件規定,繼續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保障范圍是今年1月1日之后的兩類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不符合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主要把握有三點:
一是保障范圍。按國家、省、市文件要求,2021年1月1日之后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且仍未就業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這里重要的時間節點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狀態或新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狀態,必須是發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且在申領失業補助金時仍未就業的這兩類人員。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去年已申領享受了失業補助金的人員,今年也不能再申領。
二是申領時間。失業補助金從申領之月起計算。舉例說明,假如:失業人員在某市政策文件下發后,到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經辦機構要以申領人申領時的就失業狀態來審核是否符合申領條件,發放補助金的計算時間也從申領之月開始計算。
三是發放標準。結合我省基金支撐能力等情況,今年我市符合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按300元/月確定;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按200元/月確定。
showbutto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