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200元,政策原文如下:
根據成都人社《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由于成都市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不足2年,根據全市就業形勢和基金支付保障能力,全市失業補助金按每人每月200元執行,自申領審核通過的次月起按月發放。
全市各級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要嚴格審核把關,加強制防技防人防,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比對核查和驗證申領人的資格條件,嚴防欺詐、冒領和騙取等風險;對欺詐、冒領、騙取失業保險基金的申領人,要依法嚴肅追退基金和追究相應的違法責任;要健全失業保險基金的審核、公示、撥付等監督機制,動態監測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加強形勢研判分析,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管理安全;對申領失業補助金人員要加大就業幫扶力度,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