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生兒醫保繳費成功后待遇生效期
新生嬰兒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內參加出生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待遇從出生之日享受到出生當年12月31日;新生嬰兒在出生當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間參加出生次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待遇從出生次年1月1日享受到出生次年12月31日;新生嬰兒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后參加當前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政策來源:成都醫保局官網,鏈接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8998/2023-08/31/content_0216fdc71299427b91d7666454e7053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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