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轉公貸款常見問題
(一)商轉公貸款可貸金額是如何規定的?
商轉公貸款的可貸金額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公式計算的額度、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住房價值、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后,取最低值并向下確定為1000元的整數倍:
1.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繳存人家庭,最高額度為10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單繳存人家庭,最高額度為60萬元。
2.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1)繳存人的貸款額度=∑(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對應的存儲月份數×存貸系數)
①“每月繳存的公積金”,繳存人未提取過公積金的,按其每月實際繳存的公積金金額取值。提取過的,則按繳存資金后進先出原則,從其提取時點往前逐筆抵扣,按照當月抵扣后的金額取值,直至扣完對應提取金額,扣除資金部分不再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凇皩拇鎯υ路輸怠?,繳存職工以最近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入賬對應的存儲月份數為1(靈活就業繳存人申請貸款當月對應的存儲月份數為1),自1開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對應的存儲月份數分別是2、3、4……,不設上限。
?、邸按尜J系數”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流動性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并公布,目前存貸系數為0.9。
(2)將每筆貸款所有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貸款額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該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
(3)本人的貸款額度試算結果,可登錄成都公積金APP、天府市民云等查詢,或咨詢成都公積金中心、貸款銀行。
(4)繳存人因變更公積金繳存中心、辦理了轉移接續的,對應轉移資金可根據原繳存中心出具的或通過互聯互通渠道查詢到的繳存提取明細,按原繳存提取實際入賬時間計算貸款額度。
3.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
可貸金額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
(為確保商轉公貸款發放日,商轉公貸款金額小于原商業貸款當日余額,建議申請商轉公貸款時,申請金額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2ד當期月供金額”)
4.住房價值規定
(1)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不超過住房價值的80%。借款申請人近兩年內連續逾期2期或累計逾期4-5次的,不超過住房價值的70%。
(2)住房價值按成交價格、評估價格中的最低值認定。
①成交價格以辦理原商業貸款時經住建部門確認的網簽備案合同價款為準。
?、谠u估價格以申請商轉公貸款時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住房價值為準。
(二)商轉公貸款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公積金貸款期限、原商業貸款剩余還款期數等因素,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后,取最低值并向下確定為12個月的整數倍。
1.貸款期限應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2.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3.貸款期限不能超過抵押房產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
4.可貸期限不超過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原商業貸款剩余還款期數。
(三)不予辦理商轉公貸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已達到兩次及以上的、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存在提供虛假資料或承諾等情形的、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的、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或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不是借款申請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住房的,或樓齡超過30年等不宜處置情形的,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
(四)辦理商轉公貸款的注意事項?
在商轉公貸款受理到發放期間,如申請人辦理提前部分還款等導致原商業貸款余額減少的業務,請務必及時告知商轉公貸款銀行,否則可能導致商轉公貸款發放失敗,損失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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